广东东莞:切实履行巡林责任 全面提升林长巡林履职成效
2020-01-14 14:40:03
日前,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发布“关于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”显示,内蒙古宝芝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药品不合规。
不合规药品包括标示为内蒙古宝芝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冬,不合规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;标示为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黄解毒丸,不合规项目为含量测定。
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表示,已对上述不合规药品采取控制措施,要求相关单位暂停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积极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。责成稽查部门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不合格产品相关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。
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